文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
1. 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的考生;
2. 具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
文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理学、医学、艺术学等。
三、报名时间
具体报名时间以文华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报名方式
考生需通过文华学院招生网站或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渠道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五、招生考试
招生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以文华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为准。
六、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以及相关材料的审核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录取。
七、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将在文华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八、报到注册
录取的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到文华学院进行报到注册手续。
九、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学费标准以文华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为准。
以上为文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以文华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为准。
2022年文华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文华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文华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文华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文华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四、学校代码:国标代码为13262; 湖北 省招生代码为C203,其他省(市、区)以当地公布的我 校招 生代码为准。 五、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六、网址: 七、咨询电话: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全程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相关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通过文华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 高考 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参加征集志愿。 第十一条: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认可其优惠分值;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投档顺序。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 内蒙古 招生按计划数1:1进行投档,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在科类投放的所有专业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成绩同分排位确定专业录取顺序;投档时如无成绩同分排位的省份,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时,依次按照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专业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专业录取顺序)。 第十五条:学校 艺术 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我校2022年不组织艺术类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舞蹈类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 书 。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得到辅导员、学部、招生办、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视为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应征入伍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和保 留学 籍手续。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第二十条:新生学籍注册后,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文华学院本、专科 毕业 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文华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22年本、专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文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7月中旬。根据查询《文华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得知,湖北文华学院将于7月中旬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文华学院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据考生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按招生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科目一成绩排序录取。考生可登录文华学院教务处网站的“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专业排名情况,查询时间5月26日-5月28日。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天(5月26日-6月1日)。公示无异议的专升本拟录取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通过后,文华学院将于7月中旬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根据文华学院《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里的描述,报考文华学院专升本,选读工程管理本科专业的话,是需要你专科专业归属于工程管理类专业。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
下图是网查的工程管理类专业:
工程管理类专业
望采纳,谢谢。
2023年文华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已经公布了,有对专升本专业限制不清楚的,一起来看看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允许报考的专业类别专业计划数(人)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英语0502012年英语语言文学类12020广告学0503032年文理兼收6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2年机械制造类、机电设备类、汽车工程类(汽车服务与营销除外)、自动化类、材料类、能源类等机电相关专业11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2年电类、信息类,机电相关专业、计算机相关专业80电子信息工程0807012年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7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2年计算机类90工程管理1201032年理工类120财务管理1202042年经济管理类100电子商务1208012年文理兼收100
文华学院专升本复习安排
升本只有一次机会,并且是属于选拔性的考试,我们要根据自己的考试科目制定出合理的复习安排。备考时在看书本之前,一定要注意翻阅考纲,熟知考试范围和题型,然后多刷真题,总结经验。具体来说要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而定,搞清自己的优虐势,看看应该重点复习哪门学科,是报班还是自学等等。
以上就是2023年文华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了,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可以咨询网站内老师。小编推荐2023年湖北普通专升本院校招生专业对照表汇总2023年湖北普通专升本53所学校各科目考试大纲汇总
为保障账号安全,请设置登录密码